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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道放棄一段2年多的感情,會讓你捨不得。
畢竟自己是用盡心力去愛,結果並不是你所期待的。
你仍然執迷不悟,無法從泥沼中抽身而出,
寧願就這樣傻傻的等他回頭,
你說,你是不是很笨?

不管他現在是愛你還是把你當做備胎,這樣的人已經沒資格
再當你的男朋友。
他與有男友的女生在一起,已經越過曖昧的階段,
跟你約定的『冷靜期』
只不過是個讓他可以進可攻退可守的藉口。
最後他與她在一起,你只會再被甩一次。
最後他和她分開,他會回來找你,家花還是比野花香,
只是野花的誘惑還是很大。
就算最後是選項2,你想他會像以前這麼珍惜你嗎?
我想不會。
他已經可以很輕易的無視你們在一起的時光而劈腿,
這種人遲早得性病。



對,我就是在說你,如果你有看的話。
我也不怕你會看,我就是要你看。


你可能心裡幹礁我多管閒事,事實上,我也不想管。
只是剛剛好關係人我認識而已,
而且說了這次,我也不想多說什麼了。
小妞,你有看到我這篇時,
只是要跟你說:
你如果斬釘截鐵跟他分,我會說你明智。
妳與他在一起時,以後結婚或想分享你們的事,可以不用了,
帖子也別給我了,因為我不喜歡有這種朋友。
知心就免了,就當個在msn碰到,也不會去叮咚的朋友。




對食物喜好分明的人,對交朋友的的愛惡也會很分明。
這就是我。
可別變成我討厭的食物唷。





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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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丸大仙大大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